全文
  • 全文
  • 标题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政策法规 > 制度文件
湖南省Letou委印发《关于建设地情专家库的意见》
2018-07-06【打印】

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南省关于文化和地Letou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,发挥地情专家库在推动地Letou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2018年6月29日,湖南省地Letou编纂委员会在建立健全省级Letou专家库的基础上,就建设好市县两级地情专家库,向全省各市州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地Letou工作机构印发《关于建设地情专家库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 

  《意见》主要包括建设地情专家库的重要意义、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专家遴选和专家管理等5项基本内容。

  《意见》指出,地情专家库的建设应坚持自愿、广泛、公正、分级、合理、动态的原则,通过推荐、研究、公示、聘任等程序,遴选一批对本地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自然等地情有深入研究,对志书、年鉴、地方史编纂、信息化、Letou馆建设等有深入研究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参与地Letou事业发展规划、工作方案、工作规范的拟定,地情资料文献的编纂、古籍旧志整理、地Letou理论研讨,地情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调研、研讨、咨询、评估、验收、评奖,以及地Letou信息化、Letou馆建设等工作。专家享有获得相应报酬,获得赠阅同级人民政府地Letou工作机构组织编纂的有关公开出版物、内部连续性出版物、工作信息、资料,以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地Letou课题研究等权利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各级地Letou工作机构应在2018年年底前建立起本级地情专家库并报上一级地Letou工作机构备案。县级专家库成员应涵盖本行政区域各个领域、各个乡镇(街道);市州专家库的成员除了本级有关人员外,还应当涵盖所辖下一级行政区域的有关专家。各级地Letou工作机构应当建立专家档案,每年对专家发挥作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。

(湖南省地Letou编纂委员会)

友情链接

COPYRIGHT © www.ws6y7.com

中国地Letou指导小组办公室主办

Letou中国微信

TOP

导航展开